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部分内设机构调整的决定

发布时间:2022-02-17     发布:[校园建设处]王鑫淼    点击:37

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部分内设机构调整的决定

 

为深入贯彻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,全面落实“落地行动”要求,按照校党委、校行政统一部署,根据《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章程》要求,紧密结合提高学校治理体系、治理能力现代化和“双一流”建设实际,遵循优化资源配置、完善组织构架、明晰权利义务、提高办学效益的原则调整和设置部分内设机构。主要包括:

一、调整机构

1.党委办公室/校长办公室(含保密办公室)更名为学校办 公室(含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/保密办公室/督查室)。依法治校职责由学校办公室履行。

2.新闻与信息管理中心更名为新闻中心,并入党委宣传部。新闻中心名称保留。

3.党委武装部并入党委学生工作部。党委武装部原名称保留。

4.教师发展中心更名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,由人事处划转至教务处。

5.地质调查院、重大项目办公室并入科技处。地质调查院、重大项目办公室原名称保留。

6.财经处更名为财务处,职责不变。

二、撤销机构

1.发展规划处(含高等教育研究中心)

2.学科建设办公室

3.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
4.后勤处

5.基建处

6.校区建设办公室

三、新设机构

1.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

2.校园建设处

3.国有资产管理处

4.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
5.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

6.“一带一路”自然资源研究中心(非实体)

7.实习基地管理中心

8.校友会办公室(基金会办公室)

四、相关机构职责

1.学校办公室(含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/保密办公室/督查室)

负责综合协调工作;负责文件综合办理;负责重要文稿起草;负责校级会议会务;负责机要工作;负责信息工作;负责信访工作;负责统计工作;负责印信管理;负责校领导和院士综合服务;负责依法治校和校务公开工作;负责综合改革的组织协调与督促推进;负责定点扶贫工作;负责对口支援工作;负责北大地学研究中心的日常工作;协调应急突发事件处置;协调信息化建设;协调两部共建工作;指导保密办公室工作;指导督查室工作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保密办公室负责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;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;负责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建设;负责制定保密技术工作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;负责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;协助查处失泄密事件并提出处理意见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督查室负责督查督办上级部门和共建单位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事项;负责督查督办党委全委会、党委常委会、校长办公会、校长专题办公会的决议和工作部署落实事项;负责督查督办学校专项工作会议决定和专项工作部署落实执行事项;负责督查督办校领导批办、交办事项落实事项;负责督查督办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2.党委宣传部(含新闻中心)

负责统筹宣传思想工作;负责统筹意识形态工作;负责党的理论和形势政策学习宣传工作;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;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;负责文化建设工作;负责指导新闻中心工作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新闻中心负责校内外新闻宣传及舆论引导;负责宣传阵地建设;负责图片及音像资料归档;负责监管有线电视网;负责校园网络宣传教育;负责新媒体工作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3.党委学生工作部(含艺术教育中心)/党委武装部

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综合素质测评;负责学风建设;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;负责学生稳定工作;负责学生评优工作;负责学生党建工作;负责学生日常行为管理;负责学生奖助勤贷工作;负责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工作;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;负责学生档案管理;开展学生创新创业工作;联系和指导共青团工作;负责军训工作;负责军事理论教学;负责征兵及民兵预备役工作;负责国防知识宣传工作;负责军烈属工作;指导艺术教育中心工作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艺术教育中心负责公共艺术教育;负责指导大学生艺术团;负责指导开展校园文化艺术活动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4.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

负责编制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;负责组织编制专项规划与学院规划;负责组织检查规划执行情况;负责学校内部机构设置与调整;负责学校章程建设;负责大学发展评价研究;负责综合改革调研、咨询;负责国内合作办学工作;负责长城学院工作;负责学科建设规划论证;负责“一流学科”和“优势学科创新平台”建设;负责学科申报、自主设置与动态调整;组织学科建设与评估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5.教务处(含本科招生办公室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

负责本科教学组织与学籍管理;负责本科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与教学团队建设;负责本科实践教学建设与管理;负责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;负责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;负责本科教学系列评优;负责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;协助开展师德建设与学风建设;负责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;指导本科招生办公室工作;指导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作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计划编制;负责本科招生宣传工作;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工作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教师入职培训与教学科研能力提升专题培训;负责教师教学能力评价;开展教风和学风督导工作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6.科技处(含地质调查院、重大项目办公室)

负责科学研究的组织管理;负责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;负责科学技术奖的申报与管理;负责各类技术合同的审查与管理;负责科技开发与成果转化;负责科技保密与标本图件出入境审批;开展国内学术交流;协助开展国际学术交流;负责科技合作;指导地质调查院工作;指导重大项目办公室工作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地质调查院负责地质调查项目管理;协助做好地质调查项目涉密地质资料的保密工作;开展相关地质调查研究工作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重大项目办公室负责学校参与或主持的国家重大项目的申报、立项,以及推进过程中的校内外沟通与对接;负责为学校争取政策、经费和条件支持;负责有关科学家和科研队伍的组织管理;负责项目(工程、设施)推进过程中的校内外协调与资源配置;负责项目(工程、设施)执行的阶段集成整合与信息反馈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7.人事处

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;负责人员编制工作;负责劳资社保工作;负责教职工管理与考核;负责处级以下干部管理及考核;负责职员职级晋升工作;负责博士后工作;指导人事档案管理;承担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8.校园建设处

负责大型修缮工程的方案编制及预决算审核;负责编制基本建设规划;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报批、报建;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核;负责在建项目全过程管理;负责竣工项目资产移交与资料归档;负责校园拓展与发展建设、与地方政府合作的校区建设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9.国有资产管理处

负责国有资产统筹管理;负责固定资产管理;负责办公耗材管理;负责学校地产房产管理;负责无形资产监管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10.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
负责实验室建设与管理;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保管理;负责实验室技术队伍建设;负责校内创新实践基地的管理;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与开放管理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11.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

负责高端智库建设,发挥特色优势开展咨询建言工作;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政策、规划、法治、战略发展的相关研究;负责自然资源智库联盟建设促进工作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12.“一带一路”自然资源研究中心(非实体)

负责组织开展沿线国家(地区)能源、资源、环境、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合作、交流、咨询、培训工作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13.实习基地管理中心

负责周口店、北戴河、平泉实习基地的管理、运行、维护和相关建设工作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14.校友会办公室(基金会办公室)

负责校友会、基金会日常工作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15.后勤集团

负责校园日常管理;负责校内教室、学生宿舍、办公等楼宇物业管理;负责餐饮服务;负责水、电、暖、气等运行服务保障;负责校园环境绿化美化和节能减排工作;负责设施维护、维修;负责后勤人员及物资管理;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